崇左市公安局关于试点下放保安员证核发事项审批权限的
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将保安员证核发事项审批权试点下放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下放事项名称
保安员证核发
二、试点下发事项权限
委托下放
三、试点下放事项实施范围及时间
崇左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行政管辖区域(含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内保安员报名、考试和保安员证核发工作,自2024年12月25日开始实施。
试点下放事项后,保安员考试报名申请材料不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报名(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崇左市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指引(试行)
2.崇左市电子保安员证应用工作指引(试行)
3.“一窗通办”窗口点位表
4.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
崇左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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