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留学生和企业高管居留许可
的公告
2024年4月18日,广西外国语学院空港校区到我支队申请注销2名留学生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我支队对该2名留学生所持的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算起。
具体名单位见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现予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4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