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1日,广西外国语学院和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到我支队分别申请注销一名留学生的学习类居留许可和一名企业高管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我支队对该名留学生和企业高管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算起。具体名单位见附件“宣布居留许可作废汇总表”。
现予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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